夏季,家長給孩子買痱子粉、沐浴露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包裝上的適用人群?5月25日,市市場監管局、聯勤保障部隊第991醫院聯合開展以“安全用妝,攜手‘童’行”為主題的國際愛膚日科普宣傳活動,向市民普及兒童化妝品知識,同時開展義診。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兒童化妝品應當在包裝展示面標注兒童化妝品標志——“小金盾”,非兒童化妝品不得標注。此舉旨在提高兒童化妝品辨識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目前還真沒有注意過這個標志,以后給孩子買沐浴露的時候會關注。”活動現場,市民劉女士說。

參加義診的聯勤保障部隊第991醫院中醫皮膚科主任劉博強介紹,孩子的皮膚屏障發育不完整,尤其是12歲以下的孩子使用的化妝品要和成人區分開,家長應盡量購買專用化妝品。孩子使用化妝品之前,可在前臂內側少量涂抹,觀察一段時間后,沒有紅腫、瘙癢等反應,再正常使用。如果出現了過敏等不良反應,應立即洗掉,盡快到醫院就診。

什么是兒童化妝品?市市場監管局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科副科長廖友剛表示,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于年齡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并且不允許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脫毛、除臭、去屑、防脫發、染發、燙發等為目的的原料。“我們常見的寶寶沐浴露、痱子粉都屬于兒童化妝品。”廖友剛說。

根據新規要求,今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必須標注“小金盾”;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應當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更新。這意味著,2023年5月1日后生產或者進口的兒童化妝品將全部標注“小金盾”,方便消費者購買和區分。

若孩子使用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出現不良癥狀,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工作人員包艷春提醒家長,可選擇我市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哨點”醫院就診,配合醫生上報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

(記者 張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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