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們,今天貨到了,匯鮮團品。預定花園酒店包點、麻薯、地瓜、羊排、獼猴桃、腐竹、楊桃、吐司、鮮奶,也到了。現在方便可以來取了,19:00前團長在提貨點,時間對不上的親私聊團長另約……”每到傍晚,廣州海珠區某某翠園的一個團購群里,群主常常發出這樣的信息。記者注意到,五花八門的小區“團購群”正日漸興旺,在微信群里下單后準時提貨,成為很多業主的日常工作。
不少小區出現各種微信“團購群”
位于海珠區的某某翠園是一個居住有上萬居民的小區,在小區東門外,是該小區最大的一個團購取貨點。4月6日下午,團購點就擺滿了人們在小程序上團購的各種貨物,其中蔬菜水果居多,每一樣東西的包裝上,都寫著團購人的網名。
張女士就是小區“團購群”的常客。她和老公都是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女兒讀初一每天回家吃晚飯。加上老人不在廣州,所以一家三口的飯菜都得靠自己解決。“早上來不及買菜,晚上下班再去買又太遲了,而且那個時候菜市場也沒什么新鮮的菜了。”在鄰居的介紹下,張女士加入了小區兩個“團購群”,其中一個幾乎每天光顧:前一天晚上8點前就在團購平臺下單,第二天18:00下班后就在小區門口指定地點提貨。“那里有蔬菜魚肉瓜果,基本可以滿足一家人的生活需求。有一次下單晚了,第二天去拿才發現沒有,只能臨時去菜市場買菜,特別被動。”張女士說。
張女士告訴記者,只要在小程序上下單,或者在微信中跟帖預訂,就有人把各色美食和新鮮食材送到小區門口,下個樓就能拿到,實在適合我們這種“懶人一族”。
記者也在她所說的林某生活的小程序中看到,里面的商品多種多樣,有蔬菜、水產、肉禽、早餐等,價格也比較“誘人”,比如1.99元就能買到1條蘿卜,3.99元就能買到一份400G的西洋菜,3元就能買1kg的碰柑,0.5公斤五花肉只需要9.9元。當天,張女士取走了一份西洋菜,0.5公斤五花肉,一盒20只裝的雞蛋,加起來還不到30元錢。
你想得到的 多能“團”到
其實,像張女士所在小區一樣的團購現象,在廣州很多小區都有。各種“團購群”中,除了賣蔬菜水果,還有衣服大米。“只要你有需要,‘團購群’基本能找到貨源。”市民陳女士說。
家住白云區某某熹景的陳女士的小區微信群里,每天都有幾十條各類團購信息,她告訴記者,團購的物品主要分兩類,第一類是代購熱門物件,如前段時間的“冰墩墩”“雪容融”,網上都搶不到的東西,小區“團購群”卻出現了,擺件、鑰匙扣應有盡有。基本上市面上火什么賣什么。第二類是銷售生鮮食物和一些生活用品,比如水果、牛肉、酸奶、內衣內褲等。
不過,也有居民對商品質量表達了自己的擔憂。在外企工作的羅小姐表示,自己偶爾會光顧小區“團購群”,但多是新鮮水果,而魚、豬肉、羊肉等商品還是會去超市購買,因為擔心團購平臺上的肉類不新鮮。另外,兒子吃的零食也不會選擇在這種平臺購買,因為不清楚他們的貨源渠道是否正規。
群主多與社區團購平臺掛鉤
記者發現,小區的“團購群”多與社區團購平臺掛鉤,其主要模式是由個人在團購平臺申請“團長”,然后建立“團購群”。
記者在某團購平臺嘗試申請“團長”,客服告訴記者,只需要在申請頁面上填寫基本信息,比如姓名、電話和家庭住址等。然后三天之內平臺審核身份,通過之后,平臺會對團長進行簡單的培訓,隨后團長就可以上崗了。此外,客服還表示,平臺會給團長“返傭”,不同物品的返點也不一樣,但基本在10%左右。
在天河某某花園做“團長”的張姐告訴記者,自己做團購生意已經兩年多了,最初請物業管理的熟人幫忙拉人進群,一天只有幾單團購單。不到幾個月,大家都覺得團購東西很便利,她的微信群里的人也迅速多了起來。現在,張姐已經開設了第二個團購微信群,團購人多的時候,她一天要接上百單。
她表示,團購平臺的返傭收益不大,而自己找的貨源更賺錢。據她透露,這些貨源來自四面八方,有果園、農場,甚至私人做的糕點和熟食。和張姐長期合作的一個養殖場,一只母番鴨的售價是80元,對方一般給她20%的提成,也就是16元。“對方也免了租金,我們又有銷售渠道,買家也可以買到心儀的物品,一舉三得。”張姐說。
團購平臺:未來拼的是服務和產品質量
團購平臺之一的興盛優選的彭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廣州團購平臺有近十家,包括興盛優選、美團優選、拼多多、林里生活等。“近年來團購平臺發展迅速,因為業主需求量很大,我們每天的營業額都在300多萬件,光海珠區就有800多個團購點。”彭先生說。
平臺多了,競爭大了,未來如何取勝?據悉,由于平臺物品的價格和給團長的傭金有差異,所以如何選擇,團長決定權很大。然而,彭先生認為,靠價格戰不可取,未來是服務取勝。據他透露,興盛優選為了提高服務質量,目前針對VIP門店的配送原則是,早上4點進倉,早上6點就可以配送。9點必須配送完廣州所有的站點,“就是希望保證業主能在第一時間品嘗到新鮮食材。”其次,在退貨方面,不同平臺原則上都可以原價退,比如興盛優選的生鮮可以48小時內無條件退貨,日常用品一周內即可退貨,哪怕業主用了覺得不滿意,也可以退。
律師:群主自己的貨源需要經營許可證
小區“團購群”是否存在經營風險?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游云庭對記者說,小區“團購群”的交易如果是在美團、拼多多這樣的大平臺上發生的,“團長”只是負責推薦,以及提供提貨的場所,這個模式應該是合規的。但若貨源是“團長”自己找的渠道來的,那就應該取得經營證許可之后才能夠銷售。
還有法律人士提醒依靠“團購群”購物的業主,為防范可能存在的風險,小區居民購物一定要留存好參加微信群下訂單、電子支付相關憑證,這樣在發生糾紛時才有憑據說理。根據最高法的民事訴訟證據新規,微信聊天記錄、電子支付憑證等,都可以作為直接證據提交法庭。
(記者 羅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