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袋進價9元的一次性口罩提價至49元銷售,兩天內售出6000多袋,非法獲利15萬余元……日前,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此案并當庭宣判,某藥堂公司犯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1月23日,荊門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投訴舉報,對當地某藥堂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查明當事人杜某提價銷售一次性口罩的事實,并在作出行政處罰后移送公安機關。經前期調查取證,荊門警方2月7日對杜某涉嫌非法經營案立案偵查,并于次日對杜某刑事拘留。

據了解,杜某系荊門市某藥堂公司負責銷售工作的總經理助理。1月21日,杜某得知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荊門市場口罩脫銷,決定提高公司門店正在售賣的口罩價格。公司員工按照杜某安排,將每袋9元購進的一次性醫用口罩,從原零售價每袋18元提價至每袋49元進行銷售。次日,杜某安排公司員工再次將上述口罩零售價調價為城區店每袋28元、鄉鎮店每袋29元進行銷售。

警方查明,1月21日至22日,杜某所在的荊門市某藥堂公司旗下門店共計提價銷售一次性口罩6200多袋,非法獲利15.57萬余元。

2月14日,荊門市公安局將杜某涉嫌非法經營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月24日,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并當庭判決。

據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自全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機制以來,醫用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物資驟然緊俏,不法分子趁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擾亂市場秩序。按照統一工作部署,湖北各地公安經偵部門第一時間集中優勢力量偵辦此類犯罪案件。

2月1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分局接到某公司報案稱,該單位在捐贈醫療物資過程中,采購到一批劣質醫用防護服和防護口罩。經查,在明知沒有經營醫療器械資質的情況下,劉某伙同公司股東,分別以0.7元/個、6.5元/件的價格購進大量偽劣口罩、防護服,然后通過微信群,以不同的價格將口罩和防護服銷售給愛心捐贈者,非法獲利113萬余元。

行動中,江岸警方一舉查扣了劉某倉庫中的12萬個醫用口罩、3000件醫用防護服、500個護目鏡等偽劣防疫物資,防止了一批假冒產品流入市場。

此外,宜昌市公安局經偵部門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協作,主動挖掘假冒偽劣涉疫防控物資線索,核查出38.1萬個無法提供相關證明及其合法來源的口罩,在該批口罩流入市場之前及時攔截;襄陽市公安局經偵部門積極發動群眾力量,主動搜集通過網絡售賣“三無”口罩線索,一舉查獲“三無”口罩8140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孝感市公安局經偵部門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破獲一起銷售假冒84消毒液案件,現場查獲假冒消毒液近1000桶。

截至目前,湖北公安經偵部門共投入警力近1600名,快速偵辦各類涉疫情經濟犯罪案件11起,依法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10多名,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200多件。警方累計查獲假劣口罩460多萬個、劣質防護服30多萬套,涉案金額66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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