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員會發布《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稱,天津郁美凈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郁美凈集團)生產的3批次兒童爽身粉被檢出鉛含量超出國家標準。天津市藥監局對該公司做出沒收相關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12月23日上午9時,記者在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以“郁美凈 鉛超標”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共檢索到相關信息1144條,其中12月12~16日為輿論高峰期。

據了解,天津郁美凈集團誕生于1979年,旗下擁有郁美凈、漢草香妍、郁嬰坊等三大品牌12個系列200多種單品。

根據《決定書》,經查,天津郁美凈集團使用相同主要原料滑石粉共生產鉛含量超標的兒童爽身粉3個批次,批號分別為JDTLA(生產15000盒)、BATLA(生產13050盒)、BHTLA(生產12000盒),共40050盒,已全部銷售,目前已召回39444盒,尚有606盒未能召回。

《決定書》顯示,8月12日,天津市藥監局收到來自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監督抽驗不合格(問題)產品通報函》,由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天津郁美凈集團生產的批號為JDTLA的郁美凈兒童爽身粉,按《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檢驗項目鉛含量的檢驗結果為16.8mg/kg,超出標準規定的“≤10mg/ kg”,結果不符合規定。天津郁美凈集團提出復檢,由北京市藥品檢驗所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復檢結果仍不符合規定。

8月19日,天津市藥監局再次收到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監督抽驗不合格產品通報函》,由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天津郁美凈集團生產的批號為BATLA的郁美凈兒童爽身粉鉛含量的檢驗結果為20mg/kg,結果不符合規定。天津郁美凈集團再次提出復檢,由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復檢結果依舊為不符合規定。

10月14日,天津郁美凈集團對其生產的批號為BATLA、JDTLA、BHTLA的郁美凈兒童爽身粉完成召回工作。執法人員對批號為BHTLA的兒童爽身粉抽取3盒進行鉛含量檢驗,檢驗結果為14.1mg/kg,結果不符合規定。天津郁美凈集團未提出復檢。

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規定,根據化妝品中有關重金屬及安全性風險物質的風險評估結果,將鉛的限量要求由40mg/kg調整為10mg/kg。

天津郁美凈集團生產的上述3批次兒童爽身粉經多家檢驗機構檢驗,按《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規定的鉛含量標準,檢驗結果均不合格。

根據《決定書》,上述3批次兒童爽身粉于今年2月28日至3月21日生產,共生產40050盒。目前,批號為BATLA的召回13035盒,批號為JDTLA的召回14685盒,批號為BHTLA的召回11724盒,共召回39444盒。

天津市藥監局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七條“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沒收產品及違法所得,并且可以處違法所得3到5倍的罰款”規定,責令天津郁美凈集團改正生產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為,對其給予沒收問題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

標簽: 郁美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