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廣東省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條例》宣講及座談會”于第十七屆文博會期間在深圳國際會展中心召開。該條例的一大亮點在于首次給予“新興工藝美術”與“傳統工藝美術”以同等地位。
據介紹,《條例》分為總則、認定管理、保護規定、人才培養、產業發展等七章45條,明確了對傳統工藝美術品種和技藝、工藝美術珍品、工藝美術大師實行認定制度;提出了教育培訓、人才引進、人才評價等方面的鼓勵舉措;明確了支持工藝美術產業發展的具體措施。
廣東是工藝美術大省,工藝美術品種在長期實踐中廣泛借鑒諸多優秀文化元素,形成了以深圳為代表的珠寶首飾、家居飾品、工藝禮品等具有完整工藝特色的“新興工藝美術”,占全省工藝美術總產值的90%。為滿足我省工藝美術事業發展的需求,該《條例》在全國率先從立法層面提出了“新興工藝美術”的概念,并將其納入條例適用范圍,與“傳統工藝美術”一并實施保護與發展管理。
根據該《條例》,對廣東省工藝美術珍品和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的認定,不再局限于傳統領域;對人才培養、產業發展等管理、促進措施,也適用于新興工藝美術。另外,還設立了“產業發展”專章,將采取“政策配套、市場配套、標準配套”,促進“產業宣傳、產業融合、產業創新”,打造“特色區域、特色品牌、特色旅游”,全方位多層次地支持工藝美術產業的發展。
座談會上,與會人員圍繞品種技藝、人才資源、園區基地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基礎理論研究、規劃與政策配套等獻言獻策,提出了促進和保障《條例》貫徹的具體意見和建議,為《條例》落地提供了有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