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廣大參保人員就醫購藥,減少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風險,近日,自治區醫療保障局下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通知》,明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將常見病、慢性病“互聯網+”復診服務項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對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設置的互聯網醫院符合條件的醫師診查費等實行線上、線下統一價格、統一支付標準。
據悉,定點醫療機構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開展互聯網復診服務的,按照自愿原則向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簽訂“互聯網+”醫保服務補充協議,協議中明確納入醫保支付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范圍、條件、收費和結算標準、支付方式等。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復診服務納入醫保總額預算管理。
在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期間,定點醫療機構要保證互聯網復診服務有關數據的網絡安全,防止數據泄露。定期更新疾病診斷、藥品、醫療服務項目等數據標準字典庫,做好互聯網醫囑信息共享的配套管理,及時下載參保人員歷史就診記錄,防范醫保基金運行風險。(記者 霍曉慶)
標簽: 常見病慢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