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問自取即為偷。9月15日,民警抓到劉某時,他辯稱只是“騎走”了失主的電動車。
“騎走這么多天一直沒還,也沒報警,這是名副其實的盜竊行為!”高新區紫貞派出所民警朱笑宇介紹。
9月8日,李先生報警稱其停放在長虹路某銀行門前的電動車不見了。紫貞派出所民警查看周邊視頻監控,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9月15日上午10點,民警在長虹路某小吃店內將嫌疑人劉某抓獲,并查獲被盜電動車。
劉某對此非常悔恨,他說,自己家小吃店生意一直很好,他完全沒必要盜竊。
那劉某為什么要偷車呢?
9月7日晚上,劉某和妻子因為瑣事大吵了一架。第二天,他為小吃店采購了一大堆食材,聯系妻子騎電動車來接他,對方賭氣拒絕了。
劉某萬分惱火,正當心里怒氣無處發泄時,發現身邊停放的一輛電動車上插著鑰匙。失去理智的劉某將食材放在車上,騎著電動車揚長而去。回到小吃店后,劉某一直沒向他人提起此事,并繼續使用。
目前,被盜電動車已歸還失主李先生,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記者 陳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