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一大早,樊城區清河口街道綜合執法中心組織人員拆除長征路維也納智好酒店裙樓頂部的一處無主違法建筑,約300平方米。
“這是一處鋼結構的平房,一直沒人居住,可能是違法建設。”3月下旬,一位市民向樊城區清河口街道綜合執法中心舉報了該處違建。
清河口街道綜合執法中心立即進行調查。經多種渠道核查,該處建筑未辦理規劃審批手續,屬于違法建設,但一直“無人認領”,違建責任人已無從考證。
《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處違法建設工程時,無法確定其所有人、管理人的,應當通過政府網站、公示欄、有關媒體并在該違法建設場地醒目位置發布公告等,督促當事人依法接受處理。公告期不得少于60日。”
4月中旬,清河口街道綜合執法中心在該處違法建設大門口、附近小區宣傳欄張貼了相關公告,同時在報紙上發布公告,仍未找到違法建設當事人。
6月13日,公告期結束。清河口街道綜合執法中心對該違建依法拆除。
(記者 張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