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蔡女士反映,她前往龐公派出所給外孫上戶口,孩子母親的籍貫在襄城區,孩子父親的籍貫在老河口市,工作人員將孩子的籍貫寫成老河口市。蔡女士希望將孩子的籍貫改成襄城區。
4月19日,襄城公安分局回復:“籍貫是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登記填至縣級行政區劃。不能確定祖父居住地的,隨父親籍貫。”蔡女士對此表示不理解,擔心“籍貫”給孩子以后上學、工作帶來不便,希望將孩子的籍貫按照孩子母親的籍貫進行登記,遂委托記者對此事進行咨詢。
4月26日,記者聯系襄陽市公安局相關科室進行咨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2002年12月出版的《中國公安派出所戶政管理指導全書》中對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的填寫說明,籍貫填寫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區或不設區的市,農村填至縣,但須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或通用簡稱;棄嬰,如果籍貫不詳,應將收養人籍貫或收養機構所在地作為其籍貫;外國人經批準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填寫其入籍前所在國家的名稱。
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籍貫登記后,一般不進行更改,如果戶口簿上籍貫確實填寫錯誤,應當由本人(未成年人由監護人代替)提供可以證實祖父居住地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如祖父的戶口簿等材料,向戶籍地派出所提出更正申請;而且,籍貫通常指祖居地,表明祖籍是哪個地方,對孩子以后上學、工作沒有影響。
(記者 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