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法院的庭審現場,技術與法律完美結合的高專業水準判決讓越來越多敗訴者心悅誠服,這離不開技術調查官的“助攻”。記者昨日獲悉,我市法院將充分發揮技術調查官對有效查明技術事實、提高知識產權審判質量效率的積極作用,增強技術事實認定的中立性、客觀性和科學性,為深圳打造保護知識產權標桿城市提供支撐。
“有了技術調查官以后,調查官能以技術助理的身份全鏈條參與訴訟活動之中,他們不僅可以參加庭審、現場勘驗,還可庭前幫助法官調解,使一部分案件庭前解決。”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四級高級法官張蘇柳介紹,“我們做過一個統計,去年技術調查官參與審結的案件中,大多數是長期未結案件,這些案件審理周期達450天,而這其中從技術調查官接收案件至案件審結僅77天,這說明技術調查官提升了這類案件的審判效率。”
知識產權案件審理,法律問題往往和技術問題交織。技術問題判斷,不僅直接關系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還影響判決。在知識產權案件訴訟中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是中央關于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作用的重要要求,也是深圳落實綜合改革試點任務清單重要事項之一。
在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庭審現場,一宗專利權糾紛案正在開庭審理,具有理工科專業背景的技術調查官符健嫻,正在對相關關鍵證物進行技術比對問詢,協助法官查明有關技術事實;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三十九審判庭開庭審理的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中,技術調查官蔣浩“主持”技術比對環節,他拿起一個經公證的裝有涉侵權產品的包裹,從中抽出一條USB充電線,和原告、被告的代理律師一起對這條充電線的磁吸連接裝置技術進行比對,并將比對結果現場制作筆錄……對于這些技術調查官來說,就像是法官的“技術翻譯”,降低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溝通門檻,幫助法官能夠快速地了解到整個案件的技術難題以及爭議點所在,不讓“隔行如隔山”阻礙辦案。
據介紹,在過去的一年當中,技術調查官共參與案件次數190余次,出具初步比對意見書48份,外出保全取證20余次。去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關于推廣借鑒深圳經濟特區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的通知。其中,深圳司法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準確查明認定技術事實等經驗向全國推廣。
(記者 解樹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