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老齡辦、公安部等四部門日前發布風險提示,指出近期一些機構和企業打著“養老服務”“健康養老”等旗號,以“高利息、高回報”為誘餌,非法集資,誘騙吸收老年人資金,造成老人嚴重的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此風險提示猶如警鐘鳴響!社會上有一批專事“坑老”的掠食者,整天價盯著弱勢老人,以培訓、關懷老人為名,花言巧語兜售什么保健品,以至于有老人屋里堆滿幾輩子也吃不完的“補品”。看來現今騙術也“變臉”升格了,不再小打小鬧,而是玩起“規模化”騙術,打上冠冕堂皇的“養老產業”旗號,增添迷惑性,讓人防不勝防。

以“養老”之名行“坑老”之惡,既傷天害理、令人不齒,更涉嫌犯罪,理應受到法律制裁。但所謂明槍易躲,暗箭難防。類似以機構身份上演的“招商項目”,往往游走于法律邊緣,有的還有所謂“正規批文”,又有明星名人站臺,巧立名目、偷天換日,設下一個個圈套、陷阱等老人們往里跳……

近年,不少地方相繼發生老人上當受騙的群體事件,既侵害公民權益,亦影響社會穩定。但類似惡行卻像打不死的“小強”,此處治理便飛往他處,按下葫蘆又起瓢。這無疑值得監管的反思,究竟是打擊不力,還是騙子太狡猾?抑或有的“項目”背后隱匿著地方利益的魅影?總之,假如騙子不能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并且是真打,那就永遠都有其擁躉和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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