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隨著浙江大學發布2021年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簡章,至此,2021年10所在粵開展綜合評價試點的高校已經全部公布招生錄取簡章。

2021年,共有北京外國語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科技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等10所高校在廣東開展基于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工作。

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考生需按高校公布的招生錄取簡章報名并提供報考材料,試點高校完成考生報名和綜合素質材料初審后,實行以筆試、面試,或筆試、面試相結合等考核方式的綜合素質測試,并參考學生高考成績、高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相應比例最終構成考生的綜合成績,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主要流程如下:一是試點高校發布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簡章。二是考生根據試點高校招生錄取簡章的要求報名并提供綜合素質材料。三是試點高校完成報名組織工作及報考材料初審。四是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經教育部批準的除外),試點高校組織綜合素質測試并確定資格考生名單。五是資格考生應根據廣東省普通高考志愿填報工作的有關安排,填報綜合評價試點高校志愿。六是省招生辦根據試點高校資格考生名單、考生志愿及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線,按照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將上線考生全部投檔給各試點院校,由招生院校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根據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則進行錄取。

標簽: 高校 招生 簡章 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