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三女生小張憑借論文等成績,通過了今年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自主招生初審,但近日有網友發現,其論文的第二作者疑似張同學母親。6月3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吳教授證實,張同學確實是其女兒,但相關論文是女兒自己寫的,她參與修改,“我們是經得起檢驗的。”(《新京報》6月4日)

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安德烈·高茲的非物質理論》這篇論文實在有些“高大上”,可一個18歲的高中生,不僅以第一作者身份寫出來了,還發表了論文。聯想到現實中常見的論文弄虛作假以及“花錢買論文”“花錢發論文”等亂象,加之第一作者與第二作者是母女的特殊關系,對此進行質疑,顯然是合理的!

當然,不能僅僅因為兩個作者的關系以及第一作者的年齡和身份,就簡單地認定一個中學生不可能寫出這樣的論文。有道是“有志不在年高”,現實中確實有一些少年大成的佳話。但就常識而言,不可能的機率遠遠超過可能,更重要的是,是否“經得起檢驗”,不是自說自話就能證明的,而需要利用一些科學的甄別方法。

這就需要自主招生的相關高校出面了。雖然自主招生舉著“自主”的旗幟,但決不是高校的私事和家事,而必須公開公平公正。如果相關高校僅僅因為一個學生在省級以上報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了論文,而不夯實論文的真實性、含金量,就揮手放行,那就是不負責任,甚至可能“此事定有蹊蹺”。如果存在“拼母”的問題,那就是對其他考生的不公平,是對高校公信力的玷污。

站在高校的角度,出于公信力的要求,應該在自主招生的筆試、面試階段,對這名“神奇的中學生”進行必要的審核。如果在論文答辯中,這位中學生表現出與所發表論文相應的學術能力,那應該恭喜“撿到一個寶了”;如果沒有表現出相應能力,甚至反差很大,那就可能有問題,需要查清楚是否有弄虛作假的問題。這對高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這是高校應擔的責任,而且調查和審核不能暗箱操作,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有必要指出的是,類似因為論文而發生的質疑,不會只此一例,未來相信還會更多。今年是2003年高校實施自主招生政策以來變革最大的一年,從2月份開始,各高校陸續公布了自主招生政策。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很多高校在面向文科生的自主招生簡章中明確要求,“在刊物上發表文章或論文”。這一規定起初就引起了質疑,很多質疑者認為這么做不僅沒有必要,而且可能產生弄虛作假等問題。不重視這一問題,還會引發更多質疑,讓自主招生遭受更多指責。

對“母女合寫論文”的質疑,既是對論文亂象的質疑,也是對自主招生亂象的質疑,它是合理的。衷心希望有關方面正視公眾的質疑,以嚴謹的調查公布權威的結論。而且,要以此作為提醒,真正把好論文關,以公開公平公正維護論文和自主招生的公信力。

標簽: 女生與母親合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