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自12月起執行食品安全新規,違法違規者最高可被處以年收入10倍的罰款。
日前,中國公布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將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梅君12日在一場吹風會上稱,新條例按照“最嚴格監管”要求,強化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資料圖為顧客正在選購商品。 中新社記者 張遠 攝
孫梅君稱,過去中國出現食品安全問題,一般只處罰企業,震懾作用不強。最新出臺的條例對故意違法、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行為,除了處罰企業外,還要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罰款,最高可處其上年度從企業所獲收入的10倍。此外,《條例》還明確要求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
中國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長王振江表示,“處罰到人”對督促企業管理層認真履行食品安全責任,預防、控制、懲處食品安全領域里的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條例》還進一步細化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確保“有過必有罰”。例如,違法發布食品檢驗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最高可處以一百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孫梅君稱,《條例》體現了對違法行為嚴懲不貸的鮮明立場,有利于營造“良幣驅逐劣幣”的市場環境。她同時表示,違法企業要受到嚴厲處罰,要引導更多企業持續合規、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中國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持續加大。據官方數據,今年前三季度中國已查辦14萬件該領域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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