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承包多久的農村土地
可以承包最少30年的農村土地。
(相關資料圖)
農業土地的承包年限最低是30年。
承包期限屆滿,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二、農村土地承包需要什么手續
農村土地承需要如下手續:
1.流轉雙方洽談磋商,認定流轉方式、流轉時間、流轉價格以及流轉收益支付方式等。
2.流轉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合同,由流轉雙方本人簽章。
3.流轉合同簽訂后,承包農戶應將簽字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分別報送土地發包方和所在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存檔。
4.土地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收到承包農戶遞交的書面流轉合同后,應當予以必要的審核,如有不妥應給予指正。如發現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應依法予以制止。
三、農村土地承包發生糾紛由哪個部門管
農村土地承包發生糾紛時,應找哪個部門處理應結合各地的具體情況而定,各地管轄處理的部門或機構并不一定相同。一般解決土地承包糾紛的措施一般如下:
1.雙方當事人可先進行協商解決,爭取和平解決糾紛。
2.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會進行調解。找法網提醒,如果調解不成,可以找當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再次進行調解,爭取達成一致的調解協議決絕糾紛。
3.如果仍然調解不成,可以到當地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通過仲裁的方式進行仲裁解決。
4.還是沒能解決問題或不愿意進行仲裁的,可以直接至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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