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沒有地契被搶怎么維權

(一)一般土地糾紛案件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資料圖)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二)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土地上的附屬物,不得影響生產和在有爭議的土地上興建建筑物和變更附著物。

(三)歷史上已經達成有協議、協定,或已制定有鄉規民約的,而這些協議、協定鄉規民約并不違背國家法律、法令和黨的政策的,予以維護,不合理的部分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四)對過去因無償占有或平調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作具體分析。通過仔細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區別黨在各個階段的方針、政策,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合理的處理意見,切忌用簡單、武斷、一概而論等解決辦法。

(五)對過去因無償占有或平調而引起的糾紛應根據現行黨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規定,保護原社隊或個人的應有權益。

(六)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爭議未解決前,如無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維持現狀時,土地管理機關有權指定臨時使用單位使用,以保護爭議的土地,爭議雙方均須服從,不得借故破壞土地及其附屬物,不得煽動群眾鬧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強行占地。

(七)處理土地糾紛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參照歷史變遷情況和現實使用情況,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決。

二、農村有爭議的土地如何確權

農村土地確權政府出臺了“一戶一宅”的形式,對于宅基地面積過大的實行稅收形式,針對農村土地確權中所產生的糾紛,國家也出臺相應政策,以下三點:

1.第一解決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第二解決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3.第三解決人: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同時我們還要注意,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有爭議沒有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改變土地原有的現狀。

實際上,土地確權處理過程中,還有經以下六大基本原則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1.承包的用地面積小于實際用地面積的情況以實際情況為標準。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補償的土地直接從確權登記的土地面積上減出來。

3.無法復墾的承包地按原面積和用途確權,比如:荒廢已久的土地就不計算在內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況處理,什么叫做公益地呢?如:村組內所建公路、機耕路、塘、壩、渠、學校、辦公室等生產公益事業占用的承包地。

其中處理分為兩點:已辦理征用手續并給與補償的,不在計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補償的,仍按原農村二輪可承包面積確權登記,在到戶清冊備注欄中注明情況。

5.二輪承包后村里又有調整過土地的,這個處理方法是在不違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組織實行民主協商解決,可依據土地承包現狀予以確權登記頒證。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土地沒有地契被搶怎么維權”問題進行的解答,土地沒有地契的,如果被他人占有后,當事人可以與搶占有協商,如果協商不了的,可以請求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處理。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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