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發展,以及個人對自身安全與自我隱私保護的需要,很多居民都會選擇在門口安裝監控,但如果安裝不當,卻有可能造成侵害他人隱私權的糾紛案件。海珠區江海街的王先生和陳小姐就發生了一起“樓道監控裝置侵害鄰里隱私權”的糾紛。最終法院是如何進行判決的呢?

案件背景:

頂樓裝監控,拍到鄰居家

廣東華璟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臺涌、馬騮崗社區法律顧問伍浪巖律師是本次案件的受理律師之一。他告訴記者,王先生是江海街道的村民,一家人居住在自建房的四樓(頂樓),為保障居住安全,王先生除在一樓安裝監控裝置外,還在四樓安裝了一款可自動拍攝視頻并存儲的可視監控設備。

由于身處城中村,鄰里間的房屋相互間隔比較窄,有的地方是“握手樓”。租住在王先生家對面的陳小姐雖然是在三樓,但與王先生一家相距不遠,只要陳小姐稍微一抬頭就能看到王先生一家。一次偶然的機會,陳小姐發現王先生裝的監控設備還可以轉動,掃視到了自己的客廳與臥室。這下陳小姐不淡定了,感覺自家的隱私遭受了王先生的窺視和監控。于是陳小姐登門,說王先生家的監控設備與陳小姐家相距太近,且不時對準自家的客廳與臥室,已嚴重侵犯了她的隱私,要求王先生立即拆除四樓的監控裝置,并刪除原來的監控記錄。王先生則說,自己也是考慮到城中村的治安環境和人員復雜,出于安全需要才安裝這套監控設備的,不愿拆除。雙方爭執不下,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此后,陳小姐通過電話咨詢伍浪巖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處理方法:

侵犯隱私 拆除設備

伍浪巖律師去年11月接到陳小姐的咨詢電話后表示,王先生雖是在自建房屋上安裝監控設備,但設備拍攝的范圍超出其自有領域,攝入了原告的居室。而居室具有私密性,是個人生活安寧的起點和基礎,對于維護人格尊嚴和人格自由至關重要。王先生的監控設備能通過可視成像、手機操作方式啟動拍攝,并可長期錄制視頻并存儲,且與陳小姐居室相距較近,很容易獲取陳小姐居室內的私密信息和行為。因此,王先生的安裝行為已侵害了陳小姐的隱私權。如王先生不同意拆除監控設備,可訴至法院,訴請王先生予以拆除,并賠禮道歉和賠償其精神損失。

陳小姐再次與王先生進行交涉,要求拆除安裝在四樓的監控設備,但王先生仍固執己見,不愿拆除。此后,陳小姐在2021年12月初向海珠區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最終和解結案,王先生拆除了安裝在四樓的監控裝置。

律師釋法:

正當規范使用智能家居產品

本案就人工智能裝置的使用與隱私權的享有發生沖突時的權利保護序位進行探索,強調了隱私權的優先保護,彰顯了人文立場和人格保護原則,對于正當、規范使用智能家居產品,避免侵害人格權益具有一定的借鑒和指導意義。

(記者 李卓穎)

標簽: 樓道監控 侵害他人隱私權 監控設備 監控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