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不可能一蹴而就,貴在久久為功。以法治化賦予垃圾分類執法剛性制度和底線,其實質還是希望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成為深圳市民基本的生活習慣、法治常識,讓垃圾分類行穩致遠、結出累累碩果。
生活垃圾混投情況嚴重、垃圾分類效果差,11月上旬,羅湖區景貝南小區被黃貝街道多次警告后仍不整改被處罰,小區的生活垃圾被暫停收運,小區物業還“吃”了罰單。景貝南小區成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全市首個受到“不分類不收運”處罰的住宅小區,也是深圳開出的首宗“不分類不收運”罰單。
垃圾分類,是生活中當之無愧的文明“熱詞”,也是社會發展中的大事。“垃圾分類”推進得怎么樣,是城市文明水平的一個重要體現。去年9月,《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深圳垃圾分類邁入強制時代、法治時代,成為每個市民的“必修課”。《條例》有激勵、有引導,更有監督和懲戒。《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接收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的,可以要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人或者收集、運輸單位重新分類;未進行重新分類的,可以拒絕收集、運輸、處理,并向市、區主管部門報告。
運用法治剛性手段壓實垃圾分類責任,就是要讓小區物業公司和居民認識到,分別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管理責任人和義務人,有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的責任。景貝南小區的首宗罰款引起相關部門、小區物業、垃圾分類督導員、居民等多方的廣泛關注和支持。這充分說明法治剛性手段對守法者是一種力量,對違法者是一種威懾。目前,經過一系列的整改,小區垃圾分類的情況大為改觀,“以罰促改”效果良好。
事實上,推進垃圾分類,涉及主體多,是檢驗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一道考題。而以法治方式為高質量、持續推進垃圾分類提供堅實保障,也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應有之義。
前段時間,住建部全國推廣深圳“蒲公英計劃”,稱深圳通過“蒲公英計劃”,打造生活垃圾分類的傳播機和助推器。這也從一個側面證明深圳垃圾分類在普及和可持續上卓有成效。垃圾分類不可能一蹴而就,貴在久久為功。以法治化賦予垃圾分類執法剛性制度和底線,其實質還是希望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成為深圳市民基本的生活習慣、法治常識,讓垃圾分類行穩致遠、結出累累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