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務廳剛剛發布消息說,為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我省決定創建一批省級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市場內的部分菜價要低于同類市場均價的5%以上。

省級公益性農產品市場由各市商務局推薦,每市推薦數量不超5個。我省經營蔬菜水果、肉禽蛋、水產品等鮮活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農產品零售企業,均可參與創建。

根據要求,創建市場、企業須以簽訂協議或簽署承諾書等形式,明確公益性功能責任和義務。在保障市場供應方面,建立重要農產品儲備制度,儲備品種和數量要符合政府要求,確保應急儲備農產品及時進入市場。建立常態化產銷銜接機制、應急儲備等方式提高貨源組織能力等。

在平抑市場價格方面,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內,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10種以上鮮活農產品價格要低于物價主管部門監測平均批發價格的5%以上;5種以上鮮活農產品價格要低于同類市場平均零售價格。公益性零售企業,每天銷售不少于5種平價農產品,價格要低于平均零售價格5%以上。“市場和企業需在顯著位置標示,展示市場平均價,接受消費者和有關部門監督。”省商務廳有關負責人說。

此外,所售農產品須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具備相應檢測能力,每日抽檢批次符合監管部門放心市場要求。要設有廢棄物處理中心,對廢棄物分類收集和處理,污水排放要符合要求等。

根據部署,5月25日前,各市擇優向省商務廳推薦符合要求的市場。省商務廳將組織專家評審,公示,認定“山西省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或“山西省公益性農產品零售市場”。對公益性農產品市場,我省將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各級政府在政策上傾斜、在資金上優先支持。(記者 賈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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