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炒房、炒蒜、炒鞋,竟然還有“炒豬”。
3月12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下發《關于打擊“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安全的通知》(下稱《通知》)稱,我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以來,部分地區出現“炒豬”行為,嚴重影響非洲豬瘟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嚴重破壞生豬生產恢復秩序,嚴重損害養殖者的合法權益。
《通知》提到,加強行刑銜接,加大對“炒豬”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屠宰病死豬,惡意傳播動物疫病,隨意散播疫情謠言等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形成監管及偵查打擊工作合力。
此外,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在生豬養殖、經營、運輸、屠宰環節發現的“炒豬”行為線索堅決嚴肅查處;發現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部門。對農業農村部門移送的案件、通報的線索,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審查,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立案偵查;對重大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堅決一查到底;對涉及黑惡勢力的,堅決做到除惡務盡。
“炒豬”的出現,源于非洲豬瘟爆發后,區域性豬價差異明顯,一些不法商人為了牟取暴利,盯上了生豬價格洼地,他們不顧政府禁令,組成炒豬團,跨省收豬、販豬、炒豬,而不管其中有沒有病豬。
為謀取暴利,各地“炒豬團”也是花招頻出,毫無底線。《半月談》曾報道稱,為了偷運生豬,有的買通監管人員,偽造手續證明;為了壓價收豬,有的散播疫情謠言,制造社會恐慌情緒,甚至向他人飼養的豬群投放非洲豬瘟病毒。
2019年12月17日的農業農村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二級巡視員王俊勛表示,據了解,“炒豬團”先是向養殖場戶投放丟棄死豬,進而制造和傳播養殖場發生疫情的輿論,誘使養殖場戶出現恐慌性拋售,再大幅壓低生豬價格,從而達到“炒豬”牟利的目的。
以全國生豬外調重點省份云南為例,2019年9月,云南省非洲瘟疫防控應急指揮部發文要求,全省生豬暫停調運出省。隨后,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公安等部門開展非法調運生豬集中打擊行動,共查獲非法調運生豬超過1萬頭。
尤其是省際間私下交易生豬禁而不絕。一方面生豬價差大,另一方面省際間難以監管。據《半月談》報道,據測算,每頭平均毛利潤在1000元左右。每車按照運送100頭計算,可獲利10萬余元。“炒豬團暴利炒豬,哪管是不是病豬。”
為防范“炒豬團”無人機投放非洲豬瘟病毒,2019年,大北農旗下種豬場設置、使用無人機管制設備。然而,無線電的干擾影響到了民航飛行安全,遭黑龍江省工信部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外,炒豬還會打擊養殖者飼養信心,影響行業恢復生產的信心。
王俊勛在上述發布會上表示,“炒豬”行為涉嫌違反《動物防疫法》,嚴重影響非洲豬瘟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嚴重破壞生豬生產秩序,嚴重損害養殖者的合法權益。
2019年7月,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打擊和防范“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生產安全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要求強化疫情排查、加強聯防聯控,強化動物防疫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炒豬”行為。同時,對于發現涉黑涉惡線索的,及時向當地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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