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嗎?

1、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運輸工具航程保險合同在保險責任開始后,合同當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2、除《保險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但保險人不得解除保險合同。

3、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果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安全應盡的責任或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4、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在保險人賠償后三十日內,投保人可以終止合同;除合同約定不得終止合同的,保險人也可以終止合同。保險人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并將保險標的未受損部分的保險費,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終止合同之日止期間的應收部分后,退還投保人。

保險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標簽: 保險合同生效 保險責任 保險合同訴訟時效 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