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彩禮不算共同財產。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彩禮帶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贈予性質,接受彩禮本身就蘊涵著對方答應結婚。雙方締結婚姻關系,目的達到,這種贈與行為就有效存在,彩禮歸受贈人所有。雖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禮本身含有贈與性質,即有協議,彩禮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無效分配財產如何處理?

婚姻無效分配財產可以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議不成,又沒有證據證明財產是某一方單獨所有的,法院首先會認定財產屬于二人共同共有,在此基礎上,人民法院會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如果能證明財產屬于個人所有的,則該財產無需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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