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繼承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比如,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比如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

4、被繼承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第1-4項,是必備的材料)

5、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辦公場所,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6、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

7、被繼承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繼承糾紛的起訴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標簽: 農村房屋繼承 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親屬關系證明 繼承糾紛的起訴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