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抗辯權包括哪三種?
1、合同抗辯權包括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三種。抗辯權是建立在法律請求權的基礎之上的,當事人需要互負債務,沒有法律請求無法行使合同抗辯權。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履行抗辯權有什么法律規定?
1、履行抗辯權的法律規定:
(1)先履行一方沒有履行時,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絕履行;
(2)沒有先后履行順序,在一方沒有履行時,另一方也可以拒絕履行;
(3)先一方提供證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無法履行,所以拒絕先履行。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標簽: 合同抗辯權 法律請求權 履行抗辯權的法律規定 先后履行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