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的流程有哪些?
1、提交材料直接去專利局大廳或地方的專利代辦窗口交。
或者通過郵寄的方式交,但是只能使用使用EMS,快遞、平信都不要用。
2、等待通知接受國家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通知書發放意味著專利的申請正式進入審批流程。
3、繳納費用繳納申請費,除直接去專利局收費處、專利局代辦處繳費外,還可通過銀行或者郵局匯款繳納申請費,在繳納費用時,應注意寫申請號,并要求銀行或郵局的工作人員錄入專利申請號、名稱、地址、郵編等。
但是不應直接郵寄現金給專利局,沒人會收。
注意要在接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繳費。
4、等待審核專利局對申請審查,首先初步審查,對于除了發明之外的專利申請,只要初審合格,則可授權專利,不合格的修改重新提交。
對于發明專利,則需要先初步審查,合格之后,還要進行實質審查,只有在實質審查之后,才能獲取專利。
對于實質審查,有的可立即進行,有的則需18天之后才能進行。
5、領取專利證書每種類型的專利申請注冊流程基本相似,但是具體如何申請專利注冊的細節以及提供資料方面會有一些不同。
所以在您要確定申請專利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您是要申請什么專利,充分的準備好需要的資料,按照相應的流程,才能更快更順利的申請完成。
專利口頭審理程序的確定方式是什么?
口頭審理程序的確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依當事人的請求,合議組審查確定,第二種是合議組依職權確定。當事人請求進行口頭審理的,應當依據符合規定的理由,并且遞交書面申請。
專利無效宣告程序的當事人可以依據下列理由請求進行口頭審理:
1、需要同對方當事人當面質證和辯論;
2、需要當面向合議組說明事實;
3、需要實物演示;
4、需要請出具過證言的證人出庭作證。
專利復審程序中,復審請求人可以依據下列理由請求進行口頭審理:
1、需要當面向合議組說明事實或者陳述理由;
2、需要實物演示。
對于尚未進行口頭審理的無效宣告案件,專利復審委員會在審查決定作出前收到當事人依據上述理由以書面方式提出口頭審理請求的,合議組應當同意進行口頭審理。
復審請求人提出口頭審理請求的,合議組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口頭審理。在無效宣告程序或者復審程序中,合議組可以根據案情需要自行決定進行口頭審理。針對同一案件已經進行過口頭審理的,必要時可以再次進行口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