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律師的作用大嗎?
遇上官司后,不少人覺得請律師沒有必要,但律師作為專業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后,至少可以從三個方面給當事人以幫助。首先,在當事人需要的時候,律師會運用其豐富的專業知識,清楚、準確地告訴其什么權益受到了侵害,應當采取什么保護措施,必然或可能出現的結果;當事人的過錯屬于何種性質,應當采取什么樣的補救措施;如何制定周全的訴訟計劃等等。其次,訴訟需按規定程序展開,如果當事人把所有程序都了解清楚再去實踐的話,往往會貽誤戰機。
律師業務范圍有哪些?
1、民事商事案件的訴訟代理;
2、重大刑事案件、死刑案件的辯護;
3、重大民商事案件的申訴、再審代理;
4、常年法律顧問及專項法律顧問工作;
5、知識產權案件相關法律事務;
6、公司并購、公司破產與清算;
7、證券法律服務業務;
8、移民、投資等涉外法律事務。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個人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解答涉及私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包括但不限于債權債務、婚姻家庭、房屋買賣等等;
2、起草、修改、審查涉及私人事務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文件;
3、接受私人委托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4、協助辦理私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5、協助監管私人財產;代為辦理公證;
6、調查工商資料及其他法律材料;
7、協助聘請人與涉及其個人權益的法律事務與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談判;
8、接受私人委托的其他法律服務,委托法律顧問代理訴訟、仲裁、勞動仲裁、行政復議、聽證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