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的訂立方式有幾種?
遺囑的訂立方式有以下幾種,
1.公證遺囑。
2.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
4.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
5.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公民立遺囑需要什么手續?
公民立遺囑需要的手續如下:
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并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3.予以公證。
4.公證必須到的公證機關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
5.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于立遺囑是與人身關系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就像結婚、離婚、收養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找法網提醒您,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
6.遺囑的審查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