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是什么?

1.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2.遺贈扶養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協議的各項規定。

被扶養人對協議中指明的財產,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處分。如果遺贈的財產因此而滅失,扶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并要求補償已經支出的扶養費用。扶養人必須認真履行撫養義務。如果扶養人不盡扶養義務,或者以非法手段謀取被扶養人的財產,經被扶養人的親屬或有關單位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剝奪扶養人的受遺贈權。

3.遺贈扶養協議的執行期限一般較長。

4.遺贈扶養協議簽訂后,遺贈人與其子女、扶養人與其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遺贈人的子女對遺贈人的贍養扶助義務,不因遺贈扶養協議而免除。同時,遺贈人的子女對其遺贈以外的財產也仍享有繼承權。

遺贈扶養協議效力怎么樣?

遺贈扶養協議效力如下:

1.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2.遺贈扶養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協議的各項規定。

3.遺贈扶養協議的執行期限一般較長。在此期間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協議解除時,便發生兩種法律后果:一是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受遺贈的權利。其已支付的扶養費用,一般也不予補償。二是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致使協議解除的,則應適當償還扶養人已支付的扶養費用。

4.遺贈扶養協議簽訂后,遺贈人與其子女、扶養人與其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標簽: 遺贈扶養協議 撫養義務 法律效力 權利義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