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離婚的主要途徑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1.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一種離婚方式。找法網提醒您,協議離婚有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離婚登記可以申請撤銷嗎?

離婚登記可以申請撤銷。

依據我國最新《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對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為是我國法律所不能忍受的,當一方有家庭暴力傾向的,另一方都應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因家庭暴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當事人可以依法訴訟離婚。除了家庭暴力的情況,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也構成離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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