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內容有哪些?

1、治療工傷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10、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11、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12、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事件發生以后,對于已經購買保險的員工可以向相關保險單位申請賠償,而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發生糾紛,首先可以選擇協商或者是調解處理,沒辦法處理的時候再申請仲裁或者是起訴處理。發生工傷以后,一般能夠獲得的賠償有醫療費、交通費等等。

做工傷認定要等出院嗎?

做工傷認定并不一定要出院,發生工傷事故后,單位在30天內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的,個人在1年內申請。

申請時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單位簽字蓋章認可(或帶上勞動合同復印件),帶上個人身份證及醫保卡復印件、工傷就診時醫院開據的《疾病證明書》、工傷事故報告交社保部門工傷科。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住院期伙食補助標準按照當地機關工作人員出差補助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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