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對樓市的監管仍在持續。8月12日,武漢市房管局和武漢市城建局發布《關于規范全裝修商品住宅建設和銷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直指全裝修商品住宅。

近年來,武漢市全裝修住房一直是社會中的焦點話題,特別是隨著大量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進入交付階段,裝修質量問題已成為交房時購房群眾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

征求意見稿中,從合理界定全裝修商品住宅、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工程建設管理、規范銷售和公示行為、加強監督管理等六個方面對進一步規范武漢市全裝修商品住宅建設和銷售提出實施意見。其中,房管部門負責全裝修商品住宅的預售許可、銷售監管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建設部門負責全裝修商品住宅的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以及竣工備案管理。

意見稿要求,對新開工建設的全裝修商品住宅,在項目立項階段應明確全裝修內容,立項階段未明確為全裝修的項目不得進行全裝修交付。在加強工程建設管理方面,提出優化全裝修設計。在規范銷售和公示行為方面,提出加強預售管理。開發商在申請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預售許可時,應提交全裝修商品住宅項目施工許可證;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宅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交付標準;同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范圍內同類型住宅應按統一標準進行交付。

意見稿還要求,規范銷售公示和規范合同簽訂。應使用《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時應明確主要裝修材料和室內設施設備的名稱、品牌及數量等內容。

在強化監督管理方面,建設、房管部門應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對全裝修商品住宅建設、銷售、交付等各環節監督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予以查處。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發布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晰了監管工作中相關部門工作職責,通過規范全裝修商品住宅審核和設計施工、質量監督和銷售管理工作,能有效杜絕開發企業只顧追求利益盲目推崇“精裝房”的錯誤經營理念。同時,通過加強銷售公示、交付樣板間展示、合同裝修條款、開展“工地開放日”活動、購房人代表分戶驗收監督等措施,進一步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

●全裝修商品住宅裝修設計原則上應與建筑、結構、安裝等專業同步設計、同步報審;裝修工程施工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完成裝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新報建的全裝修商品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應與土建工程同步辦理施工許可證

●根據工程進度及時發布質量信息,選擇主體與裝飾裝修工程交接、安裝工程隱蔽、分戶驗收等重要節點開展“工地開放日”活動并邀請購房人參加

●對購房人反映的質量問題,開發企業應會同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及時組織整改

●開發商在銷售全裝修商品住房時,銷售現場和交付標準樣板房的公示中,不得出現“同等檔次”的表述

●對購房人合理訴求不主動協調解決、引起反復投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責任單位,納入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實施聯合懲戒

(記者 劉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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