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里五花八門的廣告收入有多少?每個月交幾百元的物業費又都花在了哪?業主共有資金和物業費有多少?
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法典和《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都要求物業定期公開業主共有資金和物業費收支情況。記者近日走訪發現,廣州市已經有部分小區按照要求公示每季度的業主共有資金和物業費收支,不過還有不少小區仍然不夠透明。
“小區的業主共有資金有多少,怎么花的,總算不是一筆‘糊涂賬’了。”住在荔灣區的黃女士說。
“現在都8月份了,我們小區還沒有公布物業費的收支呢!”家住黃埔區的林先生向記者抱怨。
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法典第943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將服務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維修基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收益情況等以合理的方式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同樣是今年1月1日開始生效的《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70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每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每季度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這意味著,小區業主共有資金將不再是一筆“糊涂賬”,無論物業服務企業采取酬金制還是包干制,都需要每季度公開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
珠光御景一號:每位業主都能看到共有資金收支表
記者近日在走訪中注意到,廣州已經有不少物業按照相關規定,在物業小區顯眼位置,對業主共有資金收支和物業費收支情況進行公示。
在位于荔灣區黃沙大道的珠光御景一號小區,記者在某棟住宅一樓大堂公示欄中看到了該小區《物業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示表》,該公示表顯示,該小區今年第二季度公共收益共63045.71元,其中包括公共部位廣告經營收入41440.00元,公共場地租金(含信號覆蓋)21605.71元;支出方面,該小區今年第二季度合計支出37839.44元,主要是公共部位維修、更新、改造及日常養護花費33869.55元,稅費3969.89元。
公示表還顯示,該小區2021年第二季度結余25206.27元,累計結余167879.29元。
據物業項目總監張先生介紹,今年4月份,小區已經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將《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示表》張貼在每一棟的大堂和地下車庫,做到小區公共收益使用情況對每位業主“透明”。
“這張‘收支表’是一個整體的情況,因為具體每一項的收支過于瑣碎,有厚厚一沓票據,所以就沒有一一公示,不過若業主有需求,可以聯系物業申請查閱。”此外,張先生表示,公共收益的累計結余,物業將會在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用作公共部位的維修、維護。
萬科泊悅灣:業主可通過APP查閱物業費使用情況
隨后,記者來到了萬科泊悅灣小區,在物業服務中心公告欄,記者看到了一份更為詳盡的物業服務報告。該報告包括小區的《公共收益及專項維修基金收支情況表》以及《物業服務財務收支情況表》,兩份公示表羅列的室內、室外、電梯等區域的廣告收入、物業費收入、車位費收入、保潔綠化維修等人工支出費用,頗為詳盡。記者注意到,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這3個月,該小區物業費收入為1031304.14元,包括車位、泳池、會所、廣告等收益分成的公共經營收入為296296.03元,物業服務支出為1872893.51元,主要包括人工費用、外包費用等。
該小區的物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從2021年1月1日起,小區物業每季度初都會對上季度公共收益情況進行公示,線上在萬科物業自主研發的“住這兒APP”上傳,線下將其張貼在物業服務中心公告欄處,讓業主們更清楚地了解小區經營情況。
不過記者在摸查走訪中也注意到,并不是每個小區物業都能按照要求及時公示。
“我們小區到現在都沒有公示過業主共有資金的使用情況。”家住番禺的何小姐對記者反映。
“現在小區里面每一部電梯里都有3塊廣告牌,還有1塊廣告屏幕,停車場和一樓商鋪的租金,也都是物業公司收取的,一年有多少收入,從來都沒有跟我們公示過。”白云區業主李小姐也表示,自己小區物業沒有公示業主共有資金。
業主聲音:希望政府加強監管落實
“業主支付物業費,有權利知悉物業費實際投入小區使用情況;同時,根據公布的收支情況,業主才能監督物業誠信履行合約,提升物業服務。”曾參與業主委員會籌建的天河區某小區業主潘先生說。他認為,特別是涉及業主共有資金的賬目,需要清晰到合同文件的公示,還有收支用途及是否按要求專賬管理,避免物業挪用收益牟取不當利益。“除了公示之外,實際執行中還希望政府部門落實監管,對于違法違規的物業要及時嚴格懲處才行。”潘先生說。
據了解,為進一步加大物業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力度,近日廣東省物業管理行業協會也召開“加大物業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力度工作座談會”。廣東省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當值執行會長楊國賢表示,物業服務企業應該增強政治覺悟,開展誠信履諾,加大收費信息公開力度,并開展自查自糾,配合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對標“美好家園”,滿足群眾美好生活需要;遵守行規行約,加強“企業自律”的倡議。
(記者 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