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中心醫院在2020年至2022年間,通過利多卡因等麻醉藥物重復收費等方式,發生違法違規收費6.6萬余人次,違法違規資金計115萬余元,造成醫保基金損失70.9萬元;


(資料圖)

桐廬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縣第一人民醫院因重復收費等造成醫保基金損失,分別被處13.9萬元、2.1萬元、34.6萬元罰款……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8月9日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頁面看到,近一個月內,該省多家公立醫院因重復收費等造成醫保基金損失被處罰。

其中,8月1日由紹興諸暨市醫療保障局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醫保局執法人員5月發現諸暨市中心醫院涉嫌存在重復收費、分解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收費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經查,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該院通過利多卡因等麻醉藥物重復收費等25種方式,共發生違法違規收費66248人次,違法違規資金1152944.03元,其中違法違規醫保基金支出709028.71元。上述違法違規資金中,自2021年5月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施行以來,當事人通過重復收費、分解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收費等支出的醫保基金計 341809.08元。

諸暨市醫療保障局認為,該院違反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第一款“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不得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不得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責令退回醫保基金損失并罰款34.18萬余元。

澎湃新聞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查詢發現,7月以來有多家公立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被行政處罰,涉及紹興、嘉興等地,執法部門包括醫療保障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

7月21-24日,杭州桐廬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縣第一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院開出罰單,違法行為均為重復收費、分解項目收費、過度檢查、串換診療項目等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其中,桐廬縣第一人民醫院罰金最高,被處醫保基金損失1倍的罰款計34.6萬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違規收費已成為醫院醫保違規的主要問題,也是重點治理的對象。今年3月,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因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串換收費、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約121.69萬元,被長沙市醫療保障局罰款248萬元。

據國家醫保局此前公布的2021年度醫保基金飛行檢查情況公告,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占收費違規金額比例最大,被檢查的68家定點醫療機構中有59家存在此類問題,涉嫌違法違規金額1.5億余元,占涉嫌違法違規總金額的30%。該局2022年度醫保基金飛行檢查情況公告顯示,抽查的48家定點醫療機構(三級公立醫院40家、三級民營醫院3家、二級以下民營醫療機構5家)全部存在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等問題。

國家醫療保障局曾總結醫院亂收費“九大亂象”,包括自設項目收費、套用項目收費、打包組合模板收費、重復收費等。其中關于重復收費的解釋為:醫院的計費歸屬是醫囑執行科室,但常出現開單科室與執行科室重復計費的現象,如醫囑下經纖支鏡治療,患者所在科室物價員據醫囑計費一次,由于該項治療在內鏡室進行,內鏡室物價員在執行醫囑后計費一次,造成一個醫囑兩次計費的問題。

欄目主編:趙翰露

文字編輯:宋彥霖

本文作者:澎湃新聞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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