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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據“普洱發布”,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保障作用,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更好滿足繳存人剛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進普洱市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云南省普洱市發布《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在落實多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方面,新政提出,出臺多孩家庭的貸款支持政策。多孩家庭(含二孩及以上)是指按國家政策,同一對夫妻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養兩個(含)以上未成年子女(為現有子女數,且均未滿18周歲),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享受貸款額度基礎上浮,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因婚姻關系變更重組家庭,承擔兩個(含)以上未成年子女撫養義務的,可參照執行。

也就是說,“二孩”家庭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6萬元,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7萬元;“三孩”家庭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2萬元,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84萬元。

在合理支持剛需和改善性住房方面,為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普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辦“帶押過戶”貸款業務。同時,取消“買受人與售房人之間存在夫妻、父母、子女關系的,不予貸款”的規定。

對于以自建房方式解決其自住住房的公積金繳存人,可用直系親屬的建房證明材料為主體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建房。

在調整優化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新政提出,進一步明確和調整繳存人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用于抵押房屋需進行價值評估的情形和抵押物價值認定方式。同時,優化商轉公、商轉組貸款同一購建房行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繳存人申請辦理商轉公、商轉組貸款的,不受同一購建房行為不得重復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限制。繳存人申請辦理按揭貸款的,可自由選擇在繳存地或樓盤所在地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

此外,進一步擴大異地貸款受理范圍,允許全國范圍內公積金繳存人在普洱市轄區內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照規定,上述政策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原中心已執行的貸款政策,未調整的繼續執行,有調整的以本次調整的為準,2023年7月3日前受理的貸款申請,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新政還提出,開辦提取公積金提前結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業務。繳存人因購買自住住房辦理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未結清的,且提出申請時本人和配偶無公積金貸款、無擔保,雙方公積金余額大于或等于其商業住房貸款余額本息時,可申請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用于一次性結清其商業住房貸款本息。此條政策具體開辦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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