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可以的...!規定中,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究竟是什么意思? 民航部門對充電寶設定的標準是“額定能量值(瓦特小時)”,小于100瓦特小時的可以登機;額定能量值在100至160瓦特小時的充電寶,登機需經航空公司同意;大于160瓦特小時的不允許登機。
2、 “充電寶只要額定能量值符合要求,就可以辦理手續,這跟電池容量是幾千還是幾萬毫安沒關系。
3、”目前市面上的充電寶的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間,個別充電寶“容量”為2萬毫安。
4、而大多數充電寶標示的電壓在3至4伏之間。
5、 根據額定能量值的公式,2萬毫安的充電寶在電壓為3.7伏的情況下,額定能量值為20000毫安×3.7伏÷1000=74h,小于100Wh,符合民航總局的規定。
6、“2萬毫安的充電寶是一個臨界點,基本上在2萬毫安以下的充電寶都能被帶上飛機。
7、超過2萬毫安的充電寶就要算一算有沒有超過100Wh,超過就需要跟航空公司申報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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