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國家衛健委發布《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目錄(2023年)》,這是2018版之后,時隔5年,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目錄內容發生重大調整。
(資料圖)
“時隔5年,此次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目錄的調整是一個好消息。”中國醫藥物資協會醫療器械分會秘書長陳紅彥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首先,證明我國國產醫療器械的產品創新能力和產能都提高了,能夠滿足國內各級醫院的需求。其次,管理目錄的調整,增使一些基層醫院能夠采購一些高端醫療設備,從而提高基層醫療的診療服務能力。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對比《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目錄(2018年)》發現,本次管理目錄的調整主要體現在兩大關鍵點:
第一,目錄范圍縮小,管理品目由10個調整為6個,其中,甲類由4個調減為2個,乙類由6個調減為4個;
第二,兜底標準提高,將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兜底條款設置的單臺(套)價格限額由3000萬元調增為5000萬元人民幣。將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兜底條款設置的單臺(套)價格限額由1000—3000萬元調增為3000—5000萬元人民幣。
陳紅彥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一直以來國家都對大型醫用設備按規劃實行配置管理,將大型醫用設備分為甲類和乙類進行監管,同時對大型醫用設備實行嚴格的配置許可管理。近年隨著國產醫療設備的快速發展,加快了醫療設備國產替代的步伐,所以國家一直在逐步的放開,配置目錄每隔幾年就會調整一次。
陳紅彥表示,其中甲類目錄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配置管理,乙類管理目錄由省級衛生健康委負責配置管理。將產品從甲類目錄調整到乙類目錄,也就是由原來的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審批調整到省級衛生健康委負責審批。將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兜底條款設置的單臺(套)價格限額由3000萬元調增為5000萬元人民幣。將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兜底條款設置的單臺(套)價格限額由1000—3000萬元調增為3000—5000萬元人民幣。相當于從此3000萬元以下的64排及以上CT和1.5T及以上磁共振等醫療設備都不再需要配置許可證。這既有利于醫院提升醫療質量水平,也有利于老百姓在家門口用到高端的醫療設備,同時國產醫療設備企業的產品也有了更多的銷售機會。
“這次調整之后,雖然放寬了采購的價格限制,建議一些地方還是應該根據當地的實際醫療需求情況進行配置和采購。”說因為所有的醫療設備都是有使用的周期而且更新迭代快,而且都需要配備專業技師操作、專業醫師使用,所以一些地方醫院還是要根據當地的醫療需求合理配置,避免造成新的浪費。
責編:王卓
主編:田茹
校對:喬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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