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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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持人: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王鑫 方大豐

讀者來信

編輯您好!

我是湖南祁陽人,入職本地一家清潔公司后,被勞務派遣至一家事業單位做保潔。清潔公司告訴我,社保也由這家事業單位繳納。后來,清潔公司被要求補繳斷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滯納金,公司領導就在工作群發信息說,員工可以先自行補繳。于是,我拿著公司給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斷檔補繳(含滯納金)通知單》補繳了費用。

按理來說,清潔公司應該把我補繳的這筆錢返還給我。但是,當我找清潔公司要錢時,他們卻說我的社保一直是由用工的事業單位承擔,與公司無關。

請問,我的社保到底該由誰繳納?清潔公司應不應該把我補繳的費用返還給我?

湖南 楊姐

為您釋疑

楊姐您好!

實踐中,某些用人單位為了降低經營成本,會與勞動者協商不繳納社保,或者以發放補貼的方式避免繳納社保。因此,部分勞動者被迫選擇自行繳納社保。

首先,無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存在書面的關于社保費用的約定,均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由此可見,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公司及員工均應負擔各自的保險費。

你所在的清潔公司本是用人單位,卻以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不明為由,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導致你需要自行墊付社保費用。實際上,此舉相當于用人單位將自身義務轉嫁到了勞動者身上,顯然違反了法律相關規定。

其次,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都必須履行。如果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而自行繳費,自然也就承擔了用人單位本應繳納的費用。根據我國法律對“不當得利”的相關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受損的,應當返還取得的不當利益。”

因此,清潔公司應當為你繳納社保,且你有權要求該公司返還你先行墊付的社保費用。

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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