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評論員 楊召奎
7月8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聲明稱,7月6日,中國汽車協會組織16家汽車生產企業共同發布的承諾書中,“不以非正常價格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涉及“價格”表述,表意不當,有違反壟斷法精神。聲明稱,現將上述條款從承諾書中刪除。
(資料圖)
此前的7月6日,在2023中國汽車論壇上,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攜一汽、東風、上汽、長安、北汽、廣汽、中國重汽、奇瑞、江淮、吉利、長城、比亞迪、蔚來、理想、小鵬、特斯拉等企業高層,現場聯合簽署《汽車行業維護公平市場秩序承諾書》。
高調發布承諾書后,又匆匆刪除備受爭議的“不以非正常價格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條款,這是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主導的一場荒唐鬧劇。這場鬧劇背后,引發了公眾對汽車行業“價格戰”的思考以及對行業協會可能成為壟斷協議“牽頭人”的擔憂。
今年以來,汽車行業的“價格戰”備受關注。今年初,特斯拉高調宣布降價后引發了新能源汽車行業不小的“震動”。進入3月,“東風系”燃油車降價又掀起汽車行業的“降價潮”。此后,40多家車企卷入“價格戰”。
“價格戰”是企業之間通過競相降低商品市場價格展開的一種商業競爭行為。不過,從汽車行業半年來的“價格戰”來看,其導致汽車制造業出現了利潤下滑的現象。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3年一季度,汽車制造業利潤率為3.8%,同比下降1.6%;利潤總額為819.4億元,同比下降24.2%。
與此同時,消費者也持幣觀望,購車積極性并不如預期,導致行業景氣度較低。為此,汽車行業也在反思“價格戰”帶來的負面影響。
行業協會站在行業長遠發展的角度,規范行業競爭是好事,但指望通過一紙承諾書終結“價格戰”,不僅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也拯救不了競爭力不足的車企,更無法提振消費者的消費信心。
對于一些車企來講,在庫存高企、產品競爭力沒有優勢的情況下,“以價換量”是一種正常的商業邏輯。如果不靠技術突破、產品創新和服務改善來提升自己的競爭力,而是指望別的車企不降價或者行業不降價來維持自己的價格體系,其很難說服消費者“掏腰包”,也很難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有立足之地。而且通過一紙承諾書,讓那些有技術和成本優勢的車企不能“自主”降價,也顯然不符合市場規律,不利于消費者權益的維護。
針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做法,有律師指出,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其中包括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在本事件中,車企聯合具有達成壟斷協議的嫌疑,同時“非正常價格”的表述,有達成價格一致或限制或固定價格的嫌疑。
盡管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及時刪除了備受爭議的條款,但公眾對于行業協會可能成為壟斷“牽頭人”的擔憂仍難消除。
行業協會作為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法人,理應監督并鼓勵本行業依法依規參與競爭。但近年來,行業協會組織會員單位從事壟斷協議行為,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情況并不鮮見。縱觀近幾年來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每年都有行業協會因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被處罰的案例,有的行業協會甚至是壟斷協議的“牽頭人”。例如,2022年,我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共辦結壟斷協議案件16件,涉及4個行業協會。
行業協會的邊界在哪里需要明確。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5月,為防止行業協會成為壟斷協議的“牽頭人”,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關于行業協會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針對行業協會組織明確列舉出被禁止的橫向縱向壟斷協議行為。期待該指南盡快出臺,以預防和制止行業協會從事反壟斷法禁止的行為,發揮行業協會在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行業協會加強反壟斷合規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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