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晚間,拉卡拉(300773.SZ)公告稱,公司在收單業務中存在部分標準類商戶交易使用優惠類商戶交易費率上送清算網絡,公司已按照相關協議將涉及資金退還至待處理賬戶。
(資料圖片)
19日上午,拉卡拉股價從開盤19元直線下跌,跌幅一度超15%;截至下午收盤,股價報17.66元,跌幅13.18%。
博通分析表示,“支付公司在收單業務中存在部分標準類商戶交易使用優惠類商戶交易費率上送清算網絡”即支付行業內俗稱的“跳碼”行為。
由于商戶在收款時使用了銀行、清算機構和支付機構共同提供的銀行卡收單服務,需要交納一定比例的服務費。目前,已經形成了標準類商戶0.6%、優惠類商戶0.38%和減免公益類商戶0%的模式。
2016年9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實施,發卡行、收單機構、清算機構之間的刷卡手續費的分配結構發生改變,上述服務費比例也由之而來。這項規定隨之被支付行業成為“96費改”。
“支付機構正是利用‘96費改’后對民生類和公益類商戶的優惠政策,通過自身系統技術變造等手段,將標準類商戶變造為民生或者公益類商戶,在差異化的費率定價之下,以獲取更多利潤。”博通分析表示。
國金證券一份研報分析,“支付行業費率現狀為,支付服務費率=收單機構費率+發卡行費率+清算機構費率,發卡行及清算機構服務費率規定了上限,收單側費率市場化定價,目前刷卡收單服務費率約0.6%,條碼收單費率約0.38%,發卡行、清算機構施行服務費率達到上限下,分潤比例為發卡行:收單機構:清算機構=7:2:1”
據此可見,支付機構的“跳碼”行為,同時會損害發卡行和清算機構的利益。
公開信息顯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2011年首批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2019年4月25日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為第一家登陸A股市場的第三方支付企業。
拉卡拉于今年1月發布的2022年度業績預告稱,預計2022年實現凈利潤3億元到4億元,相較2021年同比下降63.05%-72.29%;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錄得凈利潤2.24億元到3.24億元,同比下降64.58%-75.51%。
拉卡拉股票近5日陸股通資金呈現持續賣出狀態,僅4月18日就被陸股通凈賣出893.52萬元。
截至發稿時,拉卡拉方面未回應記者“具體退回金額對經營業績影響”的問題。18日的公告中,拉卡拉提示,“本次重大事項以及后續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謹慎決策。”
針對支付收單市場的一些亂象,2021年10月,央行發布《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對銀行卡受理終端入網管理做出了專門規定。1臺銀行卡受理終端只能對應1個特約商戶。收單機構應當建立銀行卡受理終端序列號與特約商戶代碼、銀行卡受理終端布放地理位置等5要素信息的關聯對應關系,在辦理銀行卡受理終端入網時將相關信息報送至清算機構,并確保該關聯對應關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自2022年年中開始,市場就有傳言稱,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將因“跳碼”、“套碼”等問題被清算機構、銀行方追償損失,金額以億計。
從金額來看,被“追償”或比被罰款,更令支付機構資金壓力大增。此前,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到的罰單,千萬元級別已算大筆。2022年,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到6張超千萬元罰單。最高的一筆罰單是銀聯商務被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15.72萬元,罰款6516萬元。4名銀聯商務時任相關責任人一并受罰。
博通分析預期,行業整頓或許早已開始,后續也可能會有更重磅的行業信息將會于近期披露。
2023年4月14日,央行召開2023年支付結算工作電視會議。會議要求包括“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涉賭涉詐‘資金鏈’治理,繼續強化支付市場監管,著力規范行業秩序,切實維護良好生態。”(經濟觀察網 記者 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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