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先生
【資料圖】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南華大學學生何某某造女同學黃謠,并通過售賣PS出的女生不雅照片牟利。3月21日,南華大學所在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何某某已到所內接受調查;同一天,南華大學通報,何某某違法行為屬實,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22日,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發布了取消何某某碩士研究生推免錄取資格的通告。
這是一條看起來很眼熟的新聞——3月19日,蘇州大學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該校學生趙某某惡意P圖侮辱女性的違法行為屬實,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
“大學生”“造黃謠”“開除學籍”,近乎復制粘貼級別的新聞要素足以讓兩起事件在輿論中產生1+1>2的影響力,讓網絡造謠這個已不新鮮、但一次次被討論的話題,再次出現在輿論場的中央。
說它不新鮮,是因為就在過去短短幾年內,從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到女子與外公拍藝術照被造謠“富豪少妻”,再到“粉發女孩”照片視頻被營銷號污名化,類似的網絡造謠案例隨手就能羅列出不少。
說它總是被討論,則緣于即便包括媒體、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眾人物在內的各種聲音不斷呼吁,相關部門連續出臺舉措治理,各網絡平臺持續加強處置力度,網絡謠言及部分由此引發的網絡暴力仍然不時出現。不久前,有網紅因不堪網暴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圖源:新華社
縱觀既有網絡造謠或網暴事件,我們記住了其中的受害者,可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能“為人熟知”的施暴者卻很少,甚至絕大部分躲在屏幕和鍵盤后的推波助瀾者從未被發現或曝光過。
一定程度上,上述現象反映了為什么網絡謠言總是“野火燒不盡”。
一來,“敵暗我明”,受害人要找到網暴的來源極其不易。在蘇州大學案件中,當事女生花了半年時間才最終確定造謠者,中間耗費的時間、精力,用到的各種方法,已與公安破案有幾分相似。而這還是建立在這起事件只有單一造謠者的基礎上。
不久前,“劉某某被網暴致死”案開庭。為了打官司,原告代理律師及其團隊在網絡上提取了針對劉某某的2000多條網暴言論。即便如此,本案也只對兩個在網暴過程中最活躍賬號的背后操縱者提起訴訟??梢韵胍?,如果后續要向更多網暴者追責,劉某某家人及律師團隊還有海量的工作要做。
如此高的維權成本,大多數人擔負不起。與之相反,對那些造謠或網暴者來說,刪除發布的內容只是一秒鐘的事。
二來,在我國現行法律及政策框架下,網絡謠言制造者、網暴實施者受到的懲罰,很難與受害者為“自證清白”的付出以及網絡謠言、暴力對他們的傷害相對等。法律震懾力不足,那些潛在的為一己私欲想造謠的人就有更大的可能付諸實踐。
梳理維權成功的案例可以發現,被告最終被裁定的罪名各不相同,有的是誹謗罪,有的是尋釁滋事罪。到了蘇州大學案,趙某某被行政拘留的依據又是傳播淫穢物品。不難看出,互聯網環境下,法律的適用和司法實踐都面臨著相當大的挑戰。
法律和制度的出臺,需要一個過程。對網絡平臺而言,內容審核的成本以及流量帶來的商業利益,往往限制了它們從源頭阻截造謠者網暴者的“意愿”,更不用說一些黃色網站本就是靠大量非法內容生存。
然而,所有的“客觀因素”加在一起,都不能成為無辜者受害的“正當理由”。在最近兩起大學生造黃謠事件中,高校根據相關規定果斷做出的開除學籍處分就是在現有條件下有力的“亮劍”。可以想見,有如此前車之鑒,至少在年輕人特別是高校學生群體中,正在或試圖“按鍵傷人”的少數人會顧忌、會收斂。而類似的經驗應該被借鑒,這樣,人們關注、討論這兩起事件的主要目的之一,也就達成了。
可以預見,新的網絡造謠事件還會出現,甚至在未來一段時間,其數量不會急劇下降。正因此,即便已經十次百次、千次萬次,我們對這一現象的關注和討論也不能停止。
在這場持久戰里,我們也許無從知道對手的確切數量,但我們知道,每抓住一個施暴者,網絡空間就會少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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