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湖北省武漢市出臺推動中小企業突破性發展的二十四條舉措,此次政策的力度更大,覆蓋范圍更廣,聚焦問題的針對性更強。

針對企業發展難點,政策實現五大突破

據了解,新增政策措施針對中小企業面臨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實現五大突破。


【資料圖】

在加快企業成長上力求突破。在“個轉企”、規上企業穩規、“專精特新”發展、中小企業靈活供地等方面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推動中小企業增量提質。

在緩解融資難上力求突破。推動“漢融通”平臺加快涉企數據對接共享和依法利用,完善征信體系,切實解決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導致融資難問題。獎勵核心企業推廣供應鏈金融,帶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加快增長。

在市場融通上力求突破。推動重點產業鏈供需對接,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發布工業新技術、新產品、新應用推廣目錄,并對武漢規上工業企業采購目錄內新產品給予獎勵,推動市場循環。

在推動政策落實上力求突破。依托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漢企通”企業一站式服務平臺,充分對接涉企數據和服務資源,推動“企業找政策”向“政策找企業”轉變。

在構建服務體系上力求突破。完善各區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縱向貫穿市、區、街(園區),橫向集聚各類服務資源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打造服務專員隊伍。

推動企業做大做強,首次設立“穩規”獎勵

記者發現,此次出臺的政策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穩定增長的企業給予獎勵,這是武漢首次設立“穩規”獎勵,政策指出企業自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起連續2年年度營業收入均增長15%(含)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穩規”獎勵,各區按照市級獎勵標準給予不低于1∶1配套支持。

政策指出,要加快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對獲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拔錆h英才”計劃設立培育支持先進制造領域人才專項政策,重點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引育人才。

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大發展空間,政策指出,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區、臨空港開發區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備不少于10萬平方米標準工業廠房,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備不少于5萬平方米標準工業廠房,漢陽區、青山區、洪山區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備不少于2萬平方米標準工業廠房。

為鼓勵市場主體做大做強,首次設立“個轉企”獎勵。政策指出,要開展“個轉企”登記試點,探索通過變更登記方式實現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由個體工商戶直接轉為“四上”企業的,在原首次進入規模以上企業、首次納入限額以上企業獎勵基礎上增加10萬元獎勵。

鏈長銀行力爭貸款同比增長15%以上 引導實現應收賬款融資

記者發現,武漢出臺的新“二十四”條,對企業的融資擔保費率、首貸中心服務站點數量等進行量化要求,同時也對金融機構開展惠企服務予以量化獎勵。

政策指出,要加大政策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持續擴大新型政銀擔合作體系覆蓋范圍,降低擔保費率至1%以下,擴大小微、三農、科技型企業融資擔保貸款規模。

政策指出,要開展首貸拓展專項行動,建立線下首貸中心服務站50家以上,完善線上首貸服務中心功能,對上年度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新增10億元以上的銀行,每年按照普惠小微貸款新增部分0.2‰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政策指出,要發展供應鏈金融。實施重點產業鏈金融鏈長制,力爭鏈長銀行所負責的產業鏈貸款同比增長15%以上。引導產業鏈龍頭企業支持中小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對于對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并通過平臺每年幫助中小企業融資超過1000萬元的核心實體企業,市級財政按照年度實際促成貸款金額的5‰給予獎勵,單戶企業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中小企業主導制定各項標準最高獎勵100萬元

政策指出,要優化創新環境,提升競爭能力,加快企業數字化轉型。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通過免費診斷、設備補貼、示范獎勵等方式,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全覆蓋。對在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2年)設備投資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投資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購置與改造投資額的8%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補助。

對建設期內(最長不超過2年)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其生產性設備投資及研發投入總額的8%,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工業技改補助,設備投資額門檻由2000萬元調整為500萬元。

政策指出,要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施市科技重大專項,對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支持。常年開展市級研發中心備案,強化高水平創新平臺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給予1000萬元資金支持。

鼓勵支持中試平臺(基地)開放共享,對納入市級備案管理的中試平臺(基地),經定期考核其開放服務情況,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政策指出,要實施標準創新貢獻獎勵。對中小企業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先進團體標準且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政策指出,要優化創新發展空間。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孵化鏈條,建設環大學創新經濟帶,推廣“投資+孵化”模式。加強創新街區(園區、樓宇)建設,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

可免責,建立國有資本投資中小企業容錯機制

政策指出,要優化服務體系,提升服務效能,建設“漢企通”平臺。加快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漢企通”平臺)轉型升級,提升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水平。

政策指出,要構建企業服務網絡。完善各區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建設,在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建立健全市、區、街(園區)三級服務體系。

政策指出,要搭建供需對接平臺。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大型企業搭建重點產業鏈供需對接平臺,面向中小企業開展產業、技術等供需對接活動。政策對本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采購無資產關聯關系的工業企業生產的納入推廣目錄的新產品,年采購金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按照較上年新增采購金額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政策指出,要建立容錯機制。鼓勵干部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小企業工作中創新思路、擔當作為,對未違反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規定,經過相應的決策程序,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的,可以免除相關責任。  

政策鼓勵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對決策程序、投資過程、風險控制合理合規的,允許一定投資金額失敗容錯率,并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做好銜接,著力化解“不敢投”問題。

政策對國有資本創新投入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制藥、深空深海等新業態新模式,或者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研專項,過程控制符合規定,無違紀違規行為而最終成果未達預期的,可免除相關責任。

標簽: 工業企業 應收賬款 設備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