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港交所刊發有關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詢文件建議修訂現有上市規則,允許特專科技公司來港交所上市,并就此征詢公眾意見。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陳翊庭在當天傍晚的Q&A說明會上表示,咨詢期為期兩個月,之后會根據提交的意見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看規則是否需要調整,希望明年能把新的章節推出來,盡快迎來第一批特專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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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咨詢文件,新規則將適用于五個方面的特專科技行業公司,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食品及農業技術。
陳翊庭表示,“特專科技”本來就很難定義,因為科技技術在不斷變化中。目前參考了其它吸引特專科技的市場會考慮哪些類別的公司,最后敲定了這五個行業作為入門基礎;當然也保留一定的靈活性,如果未來出現了新的科技行業,也可能會囊括進來。
“投資者對特專科技行業的前景特別看好,這些公司對于投資者來說是相當有吸引力的。”陳翊庭稱在與市場進行初步溝通的時候,也詢問了投資人的建議。“從全球不同的交易所的競爭態勢來講,香港還是有獨特吸引力的,這些特專科技的公司,如果選擇來香港上市,通過我們與內地的互聯互通例如港股通等方式,有機會接觸到國內的一些廣大的投資者群體。”
對于特專科技公司,咨詢文件中又分為以下兩個類別:一類是旗下特專科技產品已實現有意義的商業化(以其收益達到某最低門檻證明)的公司(咨詢文件中稱為“已商業化公司”);另一類是主要從事研發以將特專科技產品商業化或仍未達到最低收益門檻的公司(咨詢文件中稱為“未商業化公司”)。
對于已商業化公司的,咨詢意見中要求上市時預期最低市值為80億港元,收益要求為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特專科技業務所產生的收益至少達2.5億港元,上市前三個會計年度每年研發投資金額占總營運開支至少 15%;而未商業化公司上市時預期最低市值150億港元,上市前三個會計年度每年研發投資金額占總營運開支至少 50%。
對于估值的設定,陳翊庭認為并不太高。“我們初步和市場進行了一些溝通,大家的反應是認為不會很高,我們一般認為一個獨角獸市值大概是10億美元,那就是差不多80-90億港元的水平,我們認為這些公司還是很多的,例如在國內科創板上市的專精特新公司,他們的規定也是處于這個范圍的,所以我們認為沒有定的太高。”陳翊庭說。
咨詢文件指出,由于未商業化公司面臨的風險(包括產品及/或服務未能成功商業化或因資金不足而經營 失敗的風險)較高,《上市規則》及指引均對未商業化公司施加額外規定。例如商業化路徑方面,未商業化公司應在上市文件中披露其可達到商業化收益門檻的可信路徑。
陳翊庭進一步解釋,可信路徑是指未商業化公司在上市披露中需要向投資者交代,融資之后將來如何實現商業化和盈利,上市申請人也需要給一些背景材料讓審批者有辦法辨別其商業化路徑。
吸引無收益的科技公司上市,市場更關注的是港交所將如何在謀求香港市場的發展和保障投資者利益之間作出平衡。
陳翊庭稱,考慮到這些特專科技公司的確有一個非常特殊的融資的要求,所以為它們量身訂造了一些規則,這個是沖著競爭力來考慮的。但是另外一方面它們處于非常早期的商業化階段,對于投資者的風險相對會比較高一些。所以在這一次的設計當中,就引入了很多保障投資者的設計,例如在定價、鎖定期方面,和一般的IPO做法是有區別的;另外,也會給予一些相對有能力去分析這些公司前景的投資者比較大的話語權。
陳翊庭表示,希望把這一套規則進行綜合考量后可以達到一個相對理想的平衡。(記者 老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