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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加大政采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水利部近日轉發《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對嚴格落實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政策,做好面向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統計相關工作等提出明確要求。
水利部強調,部直屬各單位作為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政策的執行主體,要切實加強對所屬單位的管理和指導,全面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通知》規定,多措并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合理設置參與門檻,不得設置歧視性、排他性條款,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等限制條件,要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通過靈活采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采購包、要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提供多元化便利條件,要通過提高預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擔保、支持中小企業開展合同融資、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等方式,為中小企業參與采購活動提供便利。加大對小微企業的優惠幅度,發布采購公告或發出采購邀請等開展采購活動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提高工程項目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嚴格落實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向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已簽訂合同的工程項目采購除外。有效減輕中小企業資金壓力,不得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要嚴格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采購資金、退還保證金,應接受中小企業以保函等形式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不得拖欠中小企業賬款。
水利部還明確,為確保充分落實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政策,圓滿完成預留份額采購任務,各單位在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時要把握好關鍵環節,準確編制采購計劃,嚴格執行采購計劃,按時報送執行情況,認真填報相關數據,為做好2022年度水利部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公開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各項政策要求,依據政府采購計劃,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活動,確保圓滿完成預留份額采購任務,并要準確把握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執行情況,在本年度結束后,認真填報《2022年度水利部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實施情況統計表》,為持續做好政采支持中小企業工作總結經驗,打牢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