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明確依法隔離期間企業應按正常勞動支付員工工資

中工網上海3月28日電(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裴龍翔)今天,上海人社部門發布文件明確,由醫療機構或政府依法對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實施隔離措施,導致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在隔離期間的工資。

根據《本市人社領域全力支持抗擊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圍繞援企穩崗穩就業、關心關愛一線醫務工作者及相關人員、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優化人社服務等四個方面,推出了16條有針對性的具體舉措。

根據最新發布的這一文件,上海將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失業保險繼續執行1%的繳費比例,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繼續在國家規定的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

文件還明確,要切實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統籌做好勞動關系協調工作,鼓勵協商處理工資待遇問題。根據要求,由醫療機構或政府依法對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實施隔離措施,導致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在隔離期間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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