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吸納新市民較多行業的金融支持
何為新市民?《通知》明確,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創業就業、子女上學、投靠子女等原因來到城鎮常住,未獲得當地戶籍或獲得當地戶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群體,包括但不限于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等,目前約有三億人。由于新市民在各省市縣區分布很不均衡,具體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地方政府政策,明確服務新市民的范圍。
記者關注到,《通知》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要主動與新市民較為集中的城市、城鎮、創新創業基地、產業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對接,為新市民提供專業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務。聚焦制造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通知》指出,擴大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促進新市民創業就業。其中,支持地方優化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將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落實擔保、貼息等政策,簡化創業擔保貸款辦理流程,按規定免除反擔保相關要求。同時,加大對吸納新市民就業較多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動商業銀行加強小微企業“首貸戶”拓展和信用貸款投放,支持吸納較多新市民就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獲得信貸資金等。
滿足新市民合理購房信貸需求
在優化住房金融服務,滿足新市民安居需求方面,《通知》指出,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支持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滿足新市民合理購房信貸需求。支持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在滿足新市民合理購房信貸需求方面,《通知》提出,鼓勵商業銀行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多維度科學審慎評估新市民信用水平,對符合購房政策要求且具備購房能力、收入相對穩定的新市民,合理滿足其購房信貸需求。
《通知》提出,鼓勵相關銀行機構落實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服務家庭經濟困難的新市民子女上學。鼓勵保險機構積極發展學幼險、子女升學補助金保險、實習責任保險、教育機構責任險等保險業務。
助力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通知》要求,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與醫保部門合作,推動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開發不與戶籍掛鉤的普惠型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滿足新市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保障需求,防止因病致貧返貧。
在異地就醫方面,《通知》提出,發揮渠道和科技優勢,助力醫保部門深入推進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進一步便利新市民就近就地就醫。
此外,完善新市民養老保障金融服務。配合地方政府推廣新市民長期護理保險,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異地投保和快速理賠,滿足新市民差異化養老需求。
《通知》指出,助力保障新市民合法權益。鼓勵商業銀行充分發揮信息技術、數據和渠道優勢,配合政府部門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支持銀行保險機構探索開發農民工工資銀行保函等金融產品,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依法依規落實對民辦教育機構、養老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等機構的資金監管要求,助力維護新市民合法權益。
(記者 王楚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