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WTO中小微企業工作組又迎新成員
2022年,在WTO中小微企業(MSMEs)非正式工作組的第一次會議上,格魯吉亞、岡比亞和中國澳門3個新成員正式加入,從而使得對這一議題有興趣開展對話與合作的WTO成員數量達到94個,占到了WTO現有成員總數的57.3%。
中小微企業之所以獲得如此廣泛關注的主要原因之一,來自于其對全球經濟貿易的重要作用。按照WTO的數據,全球企業數量有95%都是中小微企業,創造了60%的就業崗位。為了幫助中小微企業克服參與國際貿易的障礙,在菲律賓、文萊、老撾、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泰國等成員的倡議下,88個WTO成員在2017年的第11次貿易部長會議(MC11)上建立了這一工作組。截至目前,參與方來源廣泛,不僅中國與歐盟、日本這樣的貿易大國位列其中,中國香港、中國臺北等成員也都參與進來,通過更多成員的協同,為中小微企業賦能。不過,遺憾的是,美國并未加入進來。
中小微企業工作組在2019-2021年期間發布了3項聲明,表達了對中小微企業提供支持的態度,也著手通過具體的合作幫助企業提升參與國際貿易的能力。以2020年參與方達成的共識為例,包括六方面的內容:
一是在WTO貿易政策審議(TPR)中由參與方自愿提供與中小微企業有關的信息,增強透明度。具體方式除了政策信息外,也可以提供中小微企業好的案例,以及各成員如何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國際貿易的做法。作為WTO成員的義務,貿易政策審議的機制性安排促進信息的公開,也提供了其他成員與被審議方就關心的議題充分交流的機會。
二是增強中小企業獲得相關信息的能力。成員方可以為國際貿易中心(ITC)、聯合國貿發會議(UNCTAD)和WTO聯合實施的“全球貿易幫助臺”項目提供支持,幫助中小微企業獲得包括關稅和監管規則等市場信息。有開展國際貿易需要的企業,可以降低獲得相關信息的搜尋成本,也無需再次付出信息來源甄別的成本。
三是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貿易便利化。雖然推動貿易便利化是WTO成員的重要共識,但與具備實力的大型企業相比,滿足海關程序對于中小微企業而言尤為困難。MSME工作組呼吁WTO成員全面執行WTO貿易便利化協定,交流實施過程的經驗,識別和促進能夠幫助中小微企業的良好實踐,通過海關流程數字化減少國際貿易的難度。
四是增加中小微企業參與規則制訂過程。國際貿易的規則不斷發展和調整,以滿足經貿發展和各方訴求,實現特定的目的。對于企業而言,新的規則可能導致意料之外的結果,中小微企業所受沖擊尤其巨大。WTO成員應多分析對中小微企業的可能影響,在實施新的貿易規則前征求他們的意見。
五是完成WTO的“集成數據庫(IDB)”。IDB數據庫是WTO的關稅和貿易相關信息的官方來源。保持IDB數據庫的及時更新,WTO成員可以幫助中小微企業獲得可靠和全面的關稅、市場準入數據信息。MSME工作組鼓勵WTO成員自愿提供更多信息,并實現成員方的關稅或進口數據向IDB數據庫的自動傳送。
六是幫助中小微企業獲得融資,完成跨境支付。對于中小微企業而言,這兩項是參與國際貿易的主要挑戰。MSME工作組鼓勵WTO成員交流最佳實踐,為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提供支持。
在達成共識后,不少WTO成員積極采取了實際行動。中國和俄羅斯在2021年的貿易政策審議中都將與中小微企業相關的內容予以說明,通過貿易政策審議擴大了相關政策信息的影響范圍。瑞士、墨西哥和歐盟則表示將要在2022和2023年接受貿易政策審議時采取同樣的做法。烏拉圭與WTO簽署了向IDB數據庫提供自動數據傳輸的諒解備忘錄,該項自動傳輸將從2022年3月開始啟動,為使用該數據庫的企業提供及時更新的準確信息。津巴布韋等WTO成員啟動了根據“全球法人識別系統”對中小微企業的甄別進程,并期待以此作為中小微企業相關政策和項目有效實施的依據。
然而,與WTO成員已經完成的支持行動相比,中小企業面臨的貿易挑戰依舊巨大。加拿大認為,中小企業參與線上貿易的能力不足,低貨值進口的海關程序依舊復雜。菲律賓關注中小企業在貿易便利化、貿易融資、數字經濟、能力建設等面臨的挑戰。綠色經濟的普遍共識對于中小微企業同樣是雙刃劍。
疫情沖擊下,全球貿易因通關復雜度上升、各方政策差異化增加和物流成本高企而面臨巨大壓力,對貿易企業的能力和實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小微企業是適應國際貿易環境改變、加速實現新的貿易版圖與平衡的重要參與者。其表現不僅是拾遺補缺,更可能通過敏銳的嗅覺和靈活的行動,成為推動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重塑全球貿易。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在疫情沖擊下都加強了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充分說明各方在避免中小企業受到不對稱的嚴重沖擊上有著共同的判斷與期待。但全球化決定了各國間的相互依賴。離開了國際協同的全球貿易版圖不僅對未參與協同方的國內企業不利,還會損害其他成員的努力,產生負面的外溢影響。
在WTO平臺上,盡管在具體推動議題的方向和理念上有所差異,在維持多邊經貿平臺的穩定運行、為國際貿易參與主體創造良好環境上,各方還是有著共同的利益訴求。在自愿基礎上,建立有效規則,實現機制化的協同,將為更多中小微企業參與國際貿易,促進資源在更廣范圍的有效配置創造更好的條件。(周密)
(作者系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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