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排污權交易推動企業主動治污(主題)

東營開展試點,優化環境資源要素保障(副題)

項目上馬首先要過“環境門檻”——完成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替代是審批上馬的前提,不得突破“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底線。

項目易尋,指標難找,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替代指標從哪來?“目前東營正在制定排污權交易細則、排污權政府出讓基準價確定機制、排污權出讓收入管理等規定,建立健康有序、運行有效的排污權交易市場,力爭今年四季度進場交易。”東營市生態環境局高級工程師馮春燕告訴記者。

環境資源要素與建設項目能否盡快落地息息相關。“為解決環境容量資源有限和保持經濟持續較快發展之間的矛盾,我省探索借助市場手段對稀缺的環境資源要素進行優化配置,試點開展市域內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力爭為全省開展排污權交易蹚出一條路徑。”省生態環境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副處長蘇波介紹,東營市正是試點之一。

去年11月,東營出臺《東營市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暫行辦法》,結合行業分布現狀,確定了排污權交易試點的行業范圍為精煉石油產品制造、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等行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確定了試點的主要污染物為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

在馮春燕看來,排污權交易最顯著的效果將展現在拓展總量指標來源上。“生產實踐中存在這樣的現象,有些項目處于停產或者關停階段,指標已經不用了,有些項目的指標有余量,而切實解決有需求的找不到指標來源。市場機制建立起來就能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盤活閑置資源,拓展總量指標來源,提高環境資源利用效率。”

市場機制的引入能激勵企業減排。企業減排之后結余出指標,可以進入市場交易繼而產生收益,不僅能有效激勵企業從被動治污向主動治污轉變,還能為建設項目騰出更多的環境空間。通過排污權交易優化配置有限資源,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最大化。

市場機制的引入并不意味著政府宏觀調控的撤出。“排污權交易是提高環境資源利用效率的一種方式,而不是唯一的途徑。政府的調控將始終發揮作用。”蘇波說。(大眾日報記者 陳曉婉 通訊員 張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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