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北京證監局公告稱,北京鼎新聯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因不公平地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未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等三項違規行為被北京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北京證監局還提到,自該決定之日起30日內,北京鼎新聯合投資需向北京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北京證監局將擇機對其的整改落實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記者 岳品瑜 實習記者 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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