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湖南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正證券”)采取責令限期改正、責令處分有關責任人員并報告結果措施的決定。
據了解,方正證券未依法履行對方正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正香港”)的管理責任,未有效督促其加強內部管理、審慎開展有關業務,在對方正香港風險管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據官網顯示,方正香港于2015年正式開展業務,是方正證券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以自有資金出資,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湖南證監局表示,上述情況違反了相關規定,決定對方正證券采取責令限期改正、責令處分有關責任人員并報告結果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要求方正證券應對上述問題予以改正,強化內部控制,健全風險管控,處分有關責任人員,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并于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湖南證監局將視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記者 劉宇陽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