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反洗錢或迎“雙重監管”。10月19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前三季度保險業反洗錢罰單發現,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成違規“重災區”,且處罰金額增長趨勢明顯。加之黑龍江銀保監局開出3張反洗錢罰單釋放出雙管齊下信號,保險業如何堵塞反洗錢工作漏洞,織密織牢國家反洗錢安全網?

反洗錢是指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的措施。

北京商報記者梳理前三季度保險業反洗錢罰單發現,前三季度保險公司反洗錢合計被罰1184.75萬元,財險公司合計被罰294.75萬元,占比24.88%,壽險公司合計被罰889萬元,占比75.04%,另有一家保險中介機構被罰。

保險公司被罰22家次,其中有19次因為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占比近九成。在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看來,有多家保險公司因為沒有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說明相關保險公司的反洗錢意識不強,內控制度建設和落實不到位,應當及時糾正,織密織牢國家反洗錢安全網。

保險業反洗錢處罰金額增長趨勢明顯,數據顯示,2020年前三季度13筆反洗錢罰單處罰金額共計748.4萬元,而今年同比增長了58.3%。李文中認為,從處罰力度大致可以看出監管部門加強了對反洗錢工作的檢查與執法力度。

財險公司、個人分別罰款268萬元、26.75萬元;壽險公司、個人分別罰款803萬元、86萬元。前三季度反洗錢罰單中有8家財險公司被罰,4家壽險公司被罰。和前三季度銀保監會開出的罰單占比一樣,財險公司被罰數量依然占據多數。從被處罰崗位看,壽險公司方面,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等崗位被罰,財險公司方面,被罰崗位涉及總公司風險管理及合規部總經理、分公司反洗錢執行小組組長、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等。

“由于很多壽險產品具有高儲蓄性,實踐中也存在很多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受益人分離的情形,用于洗錢隱蔽性更強,因此較財險業務更容易被不法分子選擇為洗錢渠道。”對于未執行反洗錢制度要求被處罰的財險公司比壽險公司更多,李文中認為財險公司大概也是基于以上認識,對其負有的反洗錢義務認識不到位,弱化了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與執行。其實,雖然說壽險業務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來洗錢,但是并不是說財險業務就不可以被用于洗錢。因此,財險公司需要加強相關制度建設,真正落實國家反洗錢工作要求。

處罰力度加強的同時,另有消息釋放出雙管齊下的信號。近日,黑龍江銀保監局開出3張反洗錢罰單或是自2019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實施后,銀保監會系統對反洗錢開出的首批罰單。相關人士表示,銀保監會首次開出反洗錢罰單,說明銀保監會在對金融機構的日常監管中嵌入了反洗錢要求,我國反洗錢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形成更加嚴密可靠的反洗錢制度安排。

10月14日,銀保監會開出的3張罰單劍指“未采取有效措施,識別和核實客戶身份”的行為。李文中表示,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反洗錢主管機關,由于中國人民銀行難以對金融機構內部的反洗錢內控機制建設和具體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監管,而這又是關乎反洗錢制度的可靠性與有效性。因此,由負責金融機構內控機制和市場行為日常監管的銀保監會在監管工作中嵌入反洗錢要求,配合中國人民銀行加強反洗錢工作,將有利于堵塞反洗錢工作漏洞,提升反洗錢工作的有效性,在打擊恐怖主義和加強社會治理方面發揮作用。

事實上,早在2011年發布的《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便指出,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按照保險公司的反洗錢法律義務要求識別客戶身份。此外,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了解反洗錢法律法規,接受反洗錢培訓。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和保險監管機關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反洗錢制度,對此,李文中表示,當前最重要的是要求各保險公司不折不扣地落實相關工作,加強對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反洗錢工作教育與培訓,建立并落實反洗錢內控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加大對違規機構與人員的處罰。

(記者 陳婷婷 實習記者 胡永新)

標簽: 保險業 反洗錢 罰單